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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汇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工院 发布日期:2020-12-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本着回报社会,弘扬公益精神,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深圳市国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捐资在我校设立了 “国汇助学金”。现将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标准:

人数:家庭困难的山东籍全日制本科生4名(限大一学生)。

金额:5000元/人

注:捐赠人愿意采用“一助四年”的方式,保证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长效性

要求:

1.由学生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山东籍全日制本科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4.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无首修不及格;

6.积极参加校园文体、公益活动和社团组织,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相关调研。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积极鼓励符合“国汇助学金”要求的同学统一填写附件:《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助学金申请表》(电脑填写后打印),并写明申请项目;并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其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扫描件(如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情况证明)(注:学生个人电子资料命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奖助学金项目名称2020”);

2、学院进行初评后,将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项目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个人《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无须扫描)及相关电子资料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78935914@qq.com(邮件名为XX学院_国汇2020)。上报材料截止时间:12月22日下午16:00之前交齐

3、社会助学金受助同学原则上本年度之内各类项目不得兼得,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把关;

4、上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一次交齐;

5、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录入奥蓝系统(2020-2021-1-助困-社会助学金)

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生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