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以上人员均已达到对应执行的学位授予条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院办公室反映。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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