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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知识介绍(第3期)

作者:管工院(转) 发布日期:2020-09-28 浏览次数:

针头混入生活垃圾(不能这样做)

固废未分类(不能这样做)

废弃物存放区无警示标识(不能这样做)

废液容器不规范,且缺少标识(不能这样做)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探索,开展实验教学,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活动场所,我国著名的物理学家冯瑞院士曾说:“实验室是现代大学的心脏”,可见高校实验室的重要作用。进入实验室,我们一定要把实验室安全放在首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有序、顺心的开展教学与研究工作。实验室安全知识是每位进入实验室的师生需要熟知的,因此,我们将借助国内外高校实验室安全宣传素材并结合本学院实验室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介绍。

2、危险废弃物的保存与处置

(1)化学废弃物包装严密,及时送学校中转站或收集点。(2)学校定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无室外堆放实验废弃物现象。(3)化学实验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混放,不向下水道倾倒废旧化学试剂和废液。(4)化学废弃物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企业)签约处置。查看委托合同及处置单位的资质。(5)标签信息包括:废物类别、危险特性、主要成分、产生部门、送储人、日期等信息。(6)配备化学实验废弃物分类容器。

注:本文部分文字及图片转至江南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江南Lab”公众号,特此鸣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