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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勤工助学学生助理等级评定的通知

作者:管工院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次数:

为改革我校勤工助学传统管理模式,创新勤工助学激励机制,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的工作实效,培养勤工助学学生助理的竞争意识、岗位技能及职业素养,经研究决定,本学年我校继续实行学生助理等级评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本学期注册在岗的校内勤工助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定原则

实行逐级申请制:初级学生助理在岗满一学年可申请中级学生助理,中级学生助理在岗满一学年可申请高级学生助理,初级学生助理不得直接申请高级学生助理。

三、评定时间

2020年11月11日——11月25日

四、评定条件

1. 岗位培训参与次数要求:申请中级学生助理一学年须参加两场以上岗位培训,申请高级学生助理一学年须参加四场以上岗位培训。

2. 在岗期间工作表现为优秀(以《南京财经大学中高级学生助理申请表》中岗位老师的评价为准,只有岗位老师在评价认定中打钩并盖章才算合格);

3. 工作时长要求:中级学生助理:在岗工作时长不低于180小时;高级学生助理:在岗工作时长不低于350小时。

(注:本次评定不设名额限制,满足条件者即可评定)

五、奖励办法

中级学生助理:每月考核合格后,工资按14元/小时发放,并获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第二课堂“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评定为“优秀”;

高级学生助理:每月考核合格后,工资按16元/小时发放,并获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第二课堂“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评定为“优秀”。

注:成功评选为中高级学生助理后当月即按新工资标准发放。

六、申请方式

由学生个人申请,下载《南京财经大学中高级学生助理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后由用工单位签字盖章。

七、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5点

八、材料提交方式

1. 《申请表》纸质稿交至学生事务中心七号窗口;

2.《申请表》电子稿以班级-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2093702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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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