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0级新生“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工院 发布日期:2020-11-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秉持“厚德、感恩、亲和、奉献”的价值理念,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扶贫助困,关注民生、热心公益。“瑞华启梦助学金”是由江苏省瑞华慈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缓解经济压力,潜心向学。为做好2020级新生“瑞华启梦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的对象、标准

1.瑞华启梦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在籍在读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并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为比较困难及“特别困难”。(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瑞华启梦助学金在2020级新生中评定,全校资助名额为5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11.2差额评选,推荐名额共60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按照“一助四年”的模式予以资助。受资助学生经跟踪考核合格,原则上可以连续资助,不超过四年。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每学年学习成绩无二门(含二门)以上不及格课程;

5.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三)评定程序

1.有意向申报瑞华启梦助学金的学生须由本人对照评定条件填写《2020年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和《瑞华启梦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及其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材料扫描件(如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情况证明),新生主要考察其家庭经济状况和本人综合表现。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拟推荐名单和学生资料统一上报校学生资助中心。

3.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审核后,报瑞华启梦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

 

注意事项:

1.符合瑞华启梦助学金要求的同学需提交《2020级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2020级瑞华启梦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3)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和家庭经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给辅导员。(电子版资料放在个人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启梦2020”);

2. 学生电子版资料整理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打包命名为“XX学院-启梦2020”。学院打印《汇总表》名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表》纸质版统一提交。

3.请学院根据项目的资助要求布置,并在提交材料前逐一核对,保证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

4.社会助学金受助同学原则上本年度之内各类项目不得兼得,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除外)。

5.上报材料截止时间: 1119日下午1600之前交齐。请以学院为单位,一次交齐。纸质版交到学生处614,电子版发送78935914@qq.com(邮件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启梦2020

6.请各学院于截止日期前录入奥蓝系统(2020-2021-1-助困-社会助学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基金会陈老师。 联系电话:86718733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0级瑞华启梦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0级瑞华启梦助学金汇总表

附件4:学生资料电子版范例

 

教育发展基金会

学生处

2020119